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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首问负责制度

发布日期:2008-5-7  索引号: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334    [字体:  ]

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首问负责制度

 

1、首问负责人是指到市城管局及所属各单位办理问讯事务以及电话咨询服务对象所接触且接受问讯的第一位工作人员。

2、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受理外来服务对象前来办事、咨询、来访的人员,有责任为外来服务对象办理或引导办理有关事宜。

3、服务对象到市城管局办理事宜及联系工作,在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负责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

4、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负责人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最大努力给予指导和帮助,主动告知与何单位(科室)联系,必要时应为对方联系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如遇有关人员不在或暂遇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或负责人报告,并负责向服务对象进行答复。

5、城管局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职业务和工作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市城管局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本职和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适应首问负责制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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